呼呼
快樂掌門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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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處呼籲勿任意棄養兔子,違者將處一萬五千元以上七萬五千元以下罰鍰
本處呼籲勿任意棄養兔子,違者將處一萬五千元以上七萬五千元以下罰鍰 | | 日前報紙刊登兔年入尾聲,各大動物醫院紛紛湧入棄兔潮,而本處動物之家近期亦接獲多起飼主不擬續養及路邊拾獲的兔子,動保處在此提醒民眾飼養兔子前須先了解習性及飼養方式,此外兔子的發情期短、繁殖能力強,壽命在正常飼養下約5到10年,切勿因為其單價便宜、體型小而衝動購買或任其繁殖。
民眾若不能飼養的兔子請勿隨意棄置路邊、公園或山區,因兔子天敵多、容易緊迫,在野外生存不易。並且任意棄置飼養動物已觸犯動物保護法第三十條之規定,將處一萬五千元以上七萬五千元以下罰鍰。
民眾若有無法續養的兔子,可儘量利用送養的方式替兔子找新家。而台北市愛兔協會亦有提供網路送養平台及辦理兔子送養活動,民眾可參閱協會網站http://www.loverabbit.org/candy/index.asp。本處在此呼籲民眾以認養取代購買,並且養牠、愛牠、不要拋棄牠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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最後異動時間:2011-12-05 11:34:39
資料來源:http://www.animal.taichung.gov.tw/internet/main/docDetail.aspx?uid=8041&docid=91119
[ 本帖最後由 呼呼 於 2011-12-30 00:48 編輯 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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